【前言】根据财政部、商务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政策,从2月1日起至2013年1月底,农民在指定流通企业购买指定品牌与机型的彩电、冰箱(冰柜)、手机、洗衣机、电脑产品、摩托车等,即可获产品价格13%的财政补贴。这既是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,又可拉动农村消费市场。经国务院批准,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商务部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《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》,正式在全国启动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。